两高发布修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法释〔2026〕13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决定明确了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敏感期起点与阻却事由边界,便于办案机关对照新标准认定内幕交易。
按内容形态追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审判规范性文件,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以及草案征求意见。含施行日期、适用范围与衔接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法释〔2026〕13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决定明确了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敏感期起点与阻却事由边界,便于办案机关对照新标准认定内幕交易。
202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法释〔2026〕13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明确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的内幕敏感期起算口径,并对应新证券法与期货和衍生品法更新了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7月印发《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以加强法律监督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部署到2030年法律监督质效明显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总体目标。
推荐理由:原文以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解读形式呈现《规划》的编制背景、内容框架与落实要求,可与既有检察五年规划对比观察检察职能的延续与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高检发〔2026〕5号《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版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两高三部联合修订认罪认罚从宽指导意见,给出从宽幅度和程序转换的具体边界,可与2019年版对照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高检发〔2026〕5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版指导意见(高检发〔2019〕13号)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作为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可据此判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的最新操作口径与2019年版的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法释〔2026〕12号。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了施行日期与适用范围,可据此判断现有案件如何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法〔2026〕48号),共40条、分为总则、委托鉴定、专家意见、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技术咨询、监督管理等八章,系统规范植物新品种权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40条系统化条文与典型案例链接,可据此了解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的统一路径与裁判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等缺席审判案件范围、文书送达方式、近亲属参加诉讼权利及被告人归案后的处理等程序要点,自2026年5月22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逐条界定刑事缺席审判的案件范围、近亲属诉讼地位和文书送达方式,可对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评估在办境外追逃案件如何启动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0号),自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该司法解释整合行政、民事、刑事及公益诉讼多条线,明确非法占用耕地的法律责任主体、追责期限与定罪量刑标准,可作为涉耕地案件办理与争议处理的统一依据。
2026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9号),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同时给出法释〔2026〕9号文号与施行日期,可据此判断道交纠纷中在审案件的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6〕8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与同日施行的新修订海商法同步落实。
推荐理由:明确新修订海商法衔接适用的时间效力规则,统一海事司法裁判尺度,可直接参照处理过渡期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7日以法发〔2026〕4号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十五五时期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2026—2030年五年期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可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对照判断后续裁判走向。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法释〔2021〕4号。
推荐理由:明确基数与倍数计算口径,并细化故意和情节严重认定情形,可对照现有案件评估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10日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贪污贿赂类罪名从数额到认定规则的全面更新,可用于对照2016年解释判断既有案件如何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5号),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明确违规开启舱门、飞行中机舱暴力、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将民用航空器飞行期间抓获行为人案件的管辖明确为最初降落地法院,必要时可由始发地、经停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施行日期与罪名适用标准,可据此对照现行案件判断罪名衔接与管辖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3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4号),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集中在自动监测监测数据范围、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从宽与中介机构虚假证明文件入罪标准,便于办案时对照新口径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3月2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了支持起诉的适用情形与施行日期,可据此对照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与检察机关办理的衔接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办〔2026〕76号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共5章39条,自2026年1月31日施行,系首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制发的司法文件。
推荐理由:作为首份专门规范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司法文件,可据此对照抚养权、财产处分、网络消费打赏等热点案件的统一裁判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6年2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法发〔2026〕3号),自近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对内河水运各环节的罪名适用、管辖与证据规则作了具体规定,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时援引的规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2025年12月25日发布法〔2025〕247号通知,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推荐理由:对没有同级人大的法院如何选任陪审员、调解员能否兼任陪审员、任期衔接等实施问题作出统一答复,可作为基层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执行的具体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