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2月28日印发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涵盖检例第228至232号共五件案例,主题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经2025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发布,供各地参照适用。
推荐理由:五个案例均涉及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且各自对应不同的检察职能组合与办案方法,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的参照样本。
按内容形态追踪:典型案例与指导性案例发布、案例评析、裁判结果与业务数据通报、拒执与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2月28日印发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涵盖检例第228至232号共五件案例,主题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经2025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发布,供各地参照适用。
推荐理由:五个案例均涉及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且各自对应不同的检察职能组合与办案方法,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的参照样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3日发布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9—222号),主题为证券犯罪。检例第219号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刑法规定的“公司、企业债券”,并对中介组织人员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分别认定欺诈发行债券罪共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推荐理由:本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证券犯罪疑难问题,回应私募债券定性、避损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跨市场操纵追缴等实务争议,可作为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8日印发通知,将检例第21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
推荐理由:以检察机关跨省一体化办案为样本,展示公益诉讼如何破解跨区划流域治理标准不统一的难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23日印发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3—217号),主题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并于6月13日对外发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2日印发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包含检例第205—208号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以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起诉期限扣除、外嫁女继承与烈士子女补助四案,集中说明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中常见法律适用错误的纠正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23日印发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不批捕不起诉复议复核及刑事追诉标准,含检例第209—212号共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四个案例覆盖多次盗窃、虚假诉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组织卖淫等常见争议场景,可直接对照理解罪与非罪及复议复核审查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22日印发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0—204号),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主题,包含隋某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奸、敲诈勒索、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推荐理由:明确隔空猥亵与线下强奸应分别定罪并数罪并罚,并给出涉众网络诈骗、帮信等案件分级处置与数字检察方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0月16日印发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95—199号),经2023年9月22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围绕假释监督主题发布。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覆盖大数据筛查、禁止假释范围、单位犯罪财产性判项、刑期折抵及虚假材料排除等假释监督难点,可对照本地办案实际借鉴审查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27日印发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91—194号),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检例第191号针对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认定与商标延续性注册适用条件,明确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一般应开展类案检索。
推荐理由:本批案例覆盖商标近似认定、著作权虚假诉讼、网络侵权与芯片反向工程四个常见场景,可作为同类案件办理时的参照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31日印发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87—190号),聚焦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检例第187号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在期货交易中通过增设相互交易环节侵吞公款可认定为贪污罪,数额以行为人实际获利认定,亏损部分不扣除。
推荐理由:以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为主题,集中阐释贪污、挪用公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罪名在期货、投融资等场景下的认定标准与数额计算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29日印发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83—186号),主题为守护国财国土、助推惠民政策落实。
推荐理由:四个案例均聚焦国财国土与惠民政策落实领域,给出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分类处置和专项监督等可迁移的办案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25日印发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检例第178—182号共五件刑事抗诉案例,经2023年5月26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均围绕刑事抗诉审查与监督履职,对赔偿谅解、排除合理怀疑、电子证据、自行侦查与司法鉴定审查等争议焦点给出可参照的判断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11日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含检例第175号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检例第176号郭四记、徐维伦等人伪造货币案、检例第177号孙旭东非法经营案三件金融犯罪主题案例。
推荐理由:本批指导性案例对私募基金变相非法集资、网络伪造货币共犯认定及POS机套现自行侦查三类问题给出了可参照适用的认定思路与证据审查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4月发布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含检例第167至170号四件行政检察监督案。检例第167号针对企业职工以身份而非岗位认定退休年龄的行政裁判,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后促成和解并推动《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2022年3月施行。
推荐理由:通过抗诉与检察建议把退休年龄认定、错误身份信息录入、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和竣工验收备案四类行政争议的监督要点串成可迁移范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2月24日印发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含检例第171—174号,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发布。检例第171号围绕防止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由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附条件不起诉与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国家药监局将右美沙芬转为处方药并纳入网络禁售清单。
推荐理由:第四十三批四案均给出承办层级与处置结果,可对照检例编号核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履职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19日印发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62-165号),主题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涵盖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及检察监督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通过抗诉纠正对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限缩解释,并明确公益诉讼可适用惩罚性赔偿与监督和解协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将检例第166号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作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题指导性案例发布。
推荐理由:案件办理跨度长、覆盖跨省流域治理,可为同类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的办案组织与协同机制提供参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7月21日印发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58—161号),主题为刑事申诉公开听证,并于8月29日对外发布。
推荐理由:四件案例均聚焦刑事申诉公开听证,可对照大检察官主持、检察听证前准备与简易听证等不同场景,比对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的办案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16日经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21日印发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50—153号),主题为新型毒品犯罪。
推荐理由:四件案例围绕新型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既遂标准、欺骗他人吸毒和原生植物提炼等争议问题给出具体认定方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3日印发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46—149号),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公开发布。
推荐理由:四件案例围绕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行政诉讼执行、非诉执行受理与文书送达等执法司法标准分歧,给出可参照适用的法律适用口径与类案监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