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涉AI纠纷《意见》解读:同为AI幻觉,为何一个担责、一个免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明确,AI幻觉侵权原则上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过错责任。判断服务提供者是否担责,需结合应用场景风险、自主化程度及技术防控能力认定合理注意义务,并区分事前一般注意义务与事后"通知—必要措施"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明确,AI幻觉侵权原则上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过错责任。判断服务提供者是否担责,需结合应用场景风险、自主化程度及技术防控能力认定合理注意义务,并区分事前一般注意义务与事后"通知—必要措施"机制。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共5部分24条,在可版权性、训练定性等争议问题上暂留空白。君合律师事务所以《法律适用》刊载的最高法研究室人员解读为对照,指出《意见》第12条要求人工智能开发者在提出不侵权抗辩时提供训练数据来源、训练过程记录、模型运行模式及科学理论依据等佐证,由此把前序训练程序的合法性带入生成物侵权评价。
国务院国资委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约5100字、9章42条,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该征求意见稿在商务部313号文等现行规定基础上,围绕工作体系建设、风险评估、人员派出、突发事件报告、联防联保和效果评估六方面,对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作出体系化安排。其中,国资委指定牵头企业统筹境外中央企业联防联保的机制是具有辨识度的制度创新。
中伦律所发文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已于2026年9月22日施行,将从程序推进、责任认定、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与赔偿扣减五个方面影响证券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就东航MU6741航班乘务员下跪事件作出法律分析。他指出,旅客在乘务员充分致歉并经医检确认无碍后仍持续辱骂威胁,已超出服务纠纷范畴,构成人格权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乘务员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乃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共25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