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 重大案件·· 25 天前AI 评分19
中国中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冯志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AI 导读
2026年9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重大案件 · 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