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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8 小时前AI 评分18

业主私改供热设施引发渗水,改造业主与物业公司按比例担责——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判决案例

私自改造供热设施引发渗水,责任到底谁来担?

AI 导读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业主私改供热设施引发邻里渗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法院认定401室业主于某在将暖气改为地热时安装的活接接口产生砂眼导致漏水,承担70%主要责任;物业公司因未对公共管道井尽到巡查管理义务承担30%次要责任。司法鉴定核定财产损失1430元、鉴定费3500元,法院判决于某赔偿3451元、物业公司赔偿1479元,驳回对热力公司的赔偿请求。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