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中国法院网 · 审判·· 3 天前AI 评分18

新疆特克斯县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分”不掉

AI 导读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人民法院乔拉克铁热克人民法庭2026年9月15日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夫妻共同签字、用于家庭生活的8万元贷款属夫妻共同债务,由赛某、孜某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法院明确,离婚调解书中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双方连带清偿。判决后二人一次性全额清偿贷款8万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