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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 重大案件·· 2026-08-28精选AI 评分62

蒋超良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终身监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受贿案一审宣判

AI 导读

2026年8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推荐理由

一审判决书同时写明了死刑缓期执行与终身监禁的适用理由,便于比较同档职务犯罪案件中情节与量刑的对应关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重大案件 · 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