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原平市人民法院对代县精诚矿业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宣判 潘当仁等41名被告人获刑
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9日一审公开宣判潘当仁等41名被告人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安全事故罪、行贿罪案。法院查明,精诚矿业2006年至2022年期间发生48起重大伤亡事故致54人死亡,潘当仁、王苏东等人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工队违规生产;潘当仁、王苏东另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折合862.6967万元和270.5万元。
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9日一审公开宣判潘当仁等41名被告人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安全事故罪、行贿罪案。法院查明,精诚矿业2006年至2022年期间发生48起重大伤亡事故致54人死亡,潘当仁、王苏东等人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工队违规生产;潘当仁、王苏东另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折合862.6967万元和270.5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情侣分手后民间借贷纠纷案,认定恋爱同居8年期间欠条项下19005.22元及购车大额转账401598元为借款,判令被告杨英返还上述款项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张帅关于"520"以外其余多笔转账为借款的诉请。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零元购"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胡某参加商家"排队免单"活动,花费两万余元购买商品,排名第36名,按规则应获80%返款,商家却以"活动总人数未达标"为由多年拒退。法院查明商家未建立活动台账、未记录参与人数与排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信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规定主持调解,商家自愿退还胡某16000元,胡某撤回起诉。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认定夏令营、外语培训等超出基本教育范畴的费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的不属于抚养费法定分摊范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判令张某支付拖欠生活费73500元及教育费1222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法官提示,课外培训等提升型消费不在教育费强制分摊范围内,直接抚养方选报前应与非抚养方协商一致。
湖北麻城市人民法院木子店法庭判决一起信用卡资金转贷纠纷案,认定荣某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借王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院认为信用卡额度属银行授信资金,并非持卡人自有资金,转贷行为扰乱金融信贷秩序,合同及约定利息自始无效。经核算,扣除借款当日回转的三万元"辛苦费""还款保障金"后,判决王某返还剩余本金三万余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铁路巡防员金某诉某保安服务公司及某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确认两段劳动关系,并判令某人力资源公司支付金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434.48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434.48元及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900元,驳回其他诉求。
湖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张某投保多年后要求解除三份保险合同并全额退还保费27670元。法院认为合同合法有效,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认定超出犹豫期后退保仅退还现金价值,判决保险公司退还两份有效保单现金价值合计5993.6元,驳回全额退保请求。二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张某申请再审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一起标的额超两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建设公司诉请房企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停工损失,房企反诉主张质量问题需鉴定。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背靠背"释法与"面对面"协商,促使双方达成继续履行原合同的调解协议,房企先行支付200万元工程款并撤回反诉,建设公司随即结清材料款与工人工资,项目恢复施工。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某器材经销部为某建材公司完成管材供货及安装后,对方拖欠货款83437元、安装费20550元、税费1040元,合计105027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郭彩霞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建材公司分两期支付所欠货款。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陈某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最高检此前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滁州市检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陈某利用担任浙江奉化、宁波、湖州、温州及新疆等地多个领导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认定业主张某在小区内部道路因地砖松动摔伤构成十级伤残,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张某自担30%责任。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认定松动路面属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未尽维修养护及设置警示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坪坝营人民法庭日前调解一起合伙亏损转化型民间借贷案件。杨某与吴某原系合伙关系,吴某因合伙亏损自愿向杨某出具5万元借条,仅支付3500元后未再履行,杨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释明合伙清算后借条构成转化型民间借贷,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每月向杨某支付1000元直至剩余款项清偿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共10个,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本批案例体现三方面特点:贯彻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部署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法院+商会"联动化解机制,发挥司法指导与行业调解双重优势;创新"穿透式""先解冻+分期付"等多元调解方式,形成可复制经验做法。
2026年10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许传智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五十万元。
2026年10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许传智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2026年10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许传智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五十万元;追缴在案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明超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戴明超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六十万元,对其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青海省检察机关于2022年2月出台方案,构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依托三级检察机关统一办案标准,督促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四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50余件,督促修复草地11.5万亩,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600余万元。2025年该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典型事例,同年甘青两省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三年的"守护黄河源"专项行动,联合摸排线索32条、立案25件。
张先生在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宠物自动喂食器并选购"2年只换不修"延保服务,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后,商家以"换新限额"为由要求补差价才换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换新限额"条款属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商家未以显著方式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条款不纳入合同内容。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三河口人民法庭针对一起被告失联两年的小额民间借贷纠纷,适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告张某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倒逼其主动现身并全额清偿千余元欠款;鉴于双方均在外省务工,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调解群组织双方在线达成协议并当场完成转账还款,实现足不出户结案。
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A公司及孙某撤销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认定其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书情况下,使用雕刻机打磨皮肤、红蓝光照射并外敷械字号疤痕修复剂开展疤痕修复,属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的诊疗活动。该案由某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检查后查明,某区卫健局分别对A公司及孙某作出行政处罚,涉案判决已生效。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直播带货合同纠纷案,判决直播公司乙公司退还甲公司保量出场费19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因乙公司违反排他约定为竞品带货,酌定支付违约金2万元。法院认定,直播时长、销售业绩均未达标时,应按合同约定的保量出场费计算方式结合实际成交金额退还差额;为竞品带货构成违约,应综合带货金额、商业价值等因素酌定违约金。该判决已生效。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判决醉驾撞树身亡的田某自担95%责任,组织者黄某因疏于照护担2%、其余6名共饮者共担3%,提前离席的李某免责;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同饮人代订摩的不等于履行照护义务,以危险是否实质排除为判断标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按过错程度酌定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共10个,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依托"法院+商会"联动机制化解建筑等行业货款拖欠纠纷。案例通过"先解冻+分期付"等调解方式化解"三角债",并引入履约保障机制督促自动履行,15天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江西赣江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许某(副厅级)提起公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指控许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刘某利用担任通榆县县长、县委书记,白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川省检察机关从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三个维度持续发力,今年上半年规范运用调查核实权办理民事案件319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5件,办结虚假诉讼案件230件、涉及金额1.57亿余元。
四川省乐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王某利用担任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部长、五通桥区区长、市中区区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省贵阳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杨某利用担任贵州省开阳县副县长、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2025)最高法知民终263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中明确,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垄断案件,界定相关地域市场应以流转范围和生产经营特点为基础,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耕种条件及成本,按需求替代分析法判断替代关系,不得简单以单一行政村或村民小组的行政管理边界为限。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园园讲某未成年人盗窃摩托车案:何某、严某到案后翻供否认作案,检察官通过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复核监控视频并二次询问,最终查明二人系私下串供后翻供。何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获谅解,检察院于2025年11月18日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何某已考入大学。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巡视员刘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一体联动,促使一起历时六年的工伤赔偿执行纠纷案达成和解。2020年老王因公受伤致残,2023年法院判雇主小陈赔偿24万余元,因小陈在诉讼前后将房产转让给女友小张致执行不能,老王先后提起撤销权之诉均败诉。
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易某涉嫌受贿案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易某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及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行长、董事长,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理由:起诉书披露了易某所利用的全部职务便利与任职脉络,可与既往同类金融高官案件对照受贿情节结构。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2006年下半年至2025年3月,彭晓春利用担任柳州、贺州、百色等地多个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项目核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3亿余元。
公安部网安局公布2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典型案例。江苏盐城某公司未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即对外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经行政处罚后仍未整改致多人被骗,法院依法判处其法人卢某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河南三门峡某网络技术公司被诈骗团伙雇佣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经行政处罚后仍未整改,法院依法判处其法人张某东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六)》,收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的四件案例,分别涉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视频平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复议申请人主体资格认定。
推荐理由:四件提级管辖案例覆盖破产重整、视频平台侵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行政复议主体资格,可作为同类案件提级管辖与裁判规则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入库案例"广东省东莞市宏某科技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郑某义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案件原告为宏某科技,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郑某义,纠纷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行政诉讼。原文未披露具体裁判结果及案号。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2023)最高法知民终959号案中明确,侵害专利权纠纷一审关于停止侵害的判项并无不当,但涉案专利权在一审裁判后因保护期限届满等其他法定情形终止的,一般无需撤销一审关于停止侵害的具体判项,仅需在事实查明部分载明涉案专利权利效力变化情况,并视情在裁判理由部分写明停止侵害的责任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