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跨境腐败法(草案)》视角下出海企业跨境用工合规风险与应对
2026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跨境腐败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首次审议,全文共六章四十七条,将跨境用工管理纳入法定监管。草案确立穿透式追责体系,境内母公司不得以境外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为由豁免合规义务,覆盖外派中方员工、境外属地雇员及第三方中介供应商三类主体。
2026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跨境腐败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首次审议,全文共六章四十七条,将跨境用工管理纳入法定监管。草案确立穿透式追责体系,境内母公司不得以境外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为由豁免合规义务,覆盖外派中方员工、境外属地雇员及第三方中介供应商三类主体。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中国企业投资马来西亚法律指南,系统介绍外资准入、优惠政策、公司设立与治理、土地制度及劳动用工等核心法律制度。
某知名教培机构公开表示曾主动为全部老师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放弃相关诉讼,但此后教师反而流失更快。范某与G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中,范某任英语课程精品师训总监,被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经上海徐汇区法院调解支付230余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释〔2026〕14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后违反服务期约定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约定服务期不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而被认定无效,并就服务期合理性与违约金调整给出裁判规则。该批复于2025年1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2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30日起施行,同步发布两件典型案例。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批复条文与施行日期,可据此判断此类纠纷中服务期与违约金约定的效力及举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