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引发政法战线热烈反响
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锚定"四个更加"目标,强化法治支撑、科技赋能,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以及基层综治部门与会代表表示,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代表们认为,平安已成为"中国之治"的显著标志,相关成就根本在于党中央领航掌舵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锚定"四个更加"目标,强化法治支撑、科技赋能,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以及基层综治部门与会代表表示,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代表们认为,平安已成为"中国之治"的显著标志,相关成就根本在于党中央领航掌舵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四川省乐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王某利用担任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部长、五通桥区区长、市中区区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省贵阳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杨某利用担任贵州省开阳县副县长、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园园讲某未成年人盗窃摩托车案:何某、严某到案后翻供否认作案,检察官通过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复核监控视频并二次询问,最终查明二人系私下串供后翻供。何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获谅解,检察院于2025年11月18日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何某已考入大学。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开展"益路长征·赓续守护"红色文物保护专项行动,排查辖区13处文物保护单位,针对包座战役遗址等长期疏于管护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临时加固并申报中央专项修缮资金。阿坝县检察院此前就曼巴洛村湿地泥炭盗挖案向林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持续监督实现受损湿地植被全覆盖,联合行政部门搭建"检察+巡护"联动模式,运用大数据监测模型构建常态化湿地保护屏障。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巡视员刘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一体联动,促使一起历时六年的工伤赔偿执行纠纷案达成和解。2020年老王因公受伤致残,2023年法院判雇主小陈赔偿24万余元,因小陈在诉讼前后将房产转让给女友小张致执行不能,老王先后提起撤销权之诉均败诉。
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易某涉嫌受贿案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易某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及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行长、董事长,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理由:起诉书披露了易某所利用的全部职务便利与任职脉络,可与既往同类金融高官案件对照受贿情节结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共18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指引》明确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的移送条件、管辖衔接、证据移送与转化、案件处理与反馈以及长效协作机制,要求检察院对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外汇违法案件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外汇管理部门在收到《检察意见书》之日起九十日内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9月24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荐理由:中央政法委专题会议聚焦食品安全多环节与新业态,明确行刑衔接与法律修订方向,可对照本地执法衔接机制查找落地差距。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食品安全宣传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选编内蒙古、安徽、江苏、广东、山东等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5件。案例涵盖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溯源、大型批发市场监管、一次性铝箔餐具整治及非法添加化学原料药压片糖果追责等方面,覆盖行政与民事公益诉讼两类办案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6年8月27日联合发布会议纪要,明确纪要所列枪支认定与鉴定标准、定罪处罚的衔接条款。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了电磁动力枪支与散件的认定口径及对应司法解释条款,可据此统一同类新型枪支案件的入罪与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6〕12号)及《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高检发〔2026〕11号),自2026年9月23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把芬太尼类物质拆为药用与非药用两类并分别对接现行毒品数量标准,为办案提供了可直接套用的具体门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026年7月14日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关于电磁动力枪支及散件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
推荐理由:三机关明确电磁动力枪支及散件的认定标准与量刑参照口径,可帮助办案中区分枪支、散件与通用零部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6年9月18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6〕12号),共18条,自2026年9月23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与立案追诉标准的双重对照,可据此判断药用与非药用芬太尼类物质的差异化适用口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6年8月27日形成、9月23日对外发布的会议纪要明确,枪支管理法关于枪支认定条件中的“等”字属列举未尽的同类解释,电磁动力枪支致伤力不亚于以火药或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可依法认定为枪支。
推荐理由:明确把电磁动力枪支纳入枪支管理法枪支认定范围,并给出枪口比动能等可操作的鉴定门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6〕12号),自2026年9月23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文件给出芬太尼类物质的范围与药用、非药用两类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便于对照现有毒品犯罪案件判断适用口径。
2026年9月22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起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涵盖利用电商平台算法推送制售假蜂蜜、付费引流销售伪劣驼奶粉、直播带货销售非法添加布噻嗪的压片糖果、社交平台代理销售含西布曲明减肥咖啡,以及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外卖”店铺转售牟利等犯罪模式。
2026年9月22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个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涵盖电商平台制售假蜂蜜与伪劣驼奶粉、直播带货销售非法添加布噻嗪的压片糖果、社交网络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咖啡,以及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外卖”店铺等犯罪模式。
推荐理由:五个已生效刑事案例覆盖电商、直播、社交平台与幽灵外卖四种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模式,可据此观察从严惩处的量刑尺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提出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推荐理由:把数智监管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写进同一份联合通知,可对照现有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的衔接路径。
2026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共6件,涵盖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职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9月19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前夕,围绕“弘扬伟大长征精神 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主题,发布10件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覆盖军用机场净空安全、国防光缆干线保护、军事科研单位周边违法建筑整治、军事管理区保密监控整治、军事训练场地保护、铁路军事专用线隐患治理、长征红色文物保护、公共体育场馆军人优待政策落实、人防工程安全保护等重点领域。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自7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94件634人、批准逮捕104件34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75件1627人、起诉151件900人。
2026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共6件,涵盖定点医疗机构人员骗保、“回流药”骗保、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伪造虚构诊疗项目、职业骗保人及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等行为,涉案金额从百余万元至千余万元不等。
推荐理由:六件案例覆盖定点医疗机构、回流药、专科机构、职业骗保人与生育津贴等高发领域,可作为同类案件的取证与量刑参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9月2日发布5件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技术支持典型案例,由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共同编发。案件涉及专利侵权认定、商业秘密非公知性认定、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认定、盗链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认定、网络犯罪行为人身份同一性认定等技术难点。
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恰逢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8件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典型案例,包括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防治以及耕地、矿产、生物多样性、海洋保护等领域。
推荐理由:案例紧扣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日发布,覆盖大气、水、耕地、矿产、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等多领域,可据其观察法典施行后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走向。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与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联合发布"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该批案例涵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两类,聚焦长江、黄河流域和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分布于2015年至2022年至今的改革各阶段。截至2026年7月,各地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7.04万件,涉赔偿金额超过355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公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两件司法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7号),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两件司法解释的决定》于2026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80次会议、2026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法释〔2026〕17号。
推荐理由:海洋公益诉讼规定更名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并对接生态环境法典,环境污染刑事解释引言同步更新,8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7月15日印发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涵盖检例第257至261号五件刑事抗诉案件。经2026年4月3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定发布,供参照适用。
推荐理由:五件抗诉主题指导性案例分别对应客观性证据审查、零口供定案、疑罪从无与间接证据链条构建,可对照查阅同类再审抗诉案件的证据审查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8月5日发布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57—261号),共5件,均为最高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刑事再审抗诉案件,分别为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辛某故意杀人再审抗诉案、谭某义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抗诉案、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
推荐理由:5件最高检抗诉的再审刑事案件集中呈现,供刑事检察条线在翻供审查、间接证据定案、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场景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6年7月18日印发、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某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共15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规定共15条,明确了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核准追诉标准与办案程序,可与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七件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涵盖杨某纲等20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及伪造、买卖专用标志案,周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赵某元过失损坏军事通信案,张某建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陈某破坏军婚案,赵某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以及现役军人蔡某交通事故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
八一建军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于2026年7月24日联合印发《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涵盖退役军人本人、家属及现役军人家属四起案件。案例呈现救助对象全面覆盖、军地协作紧密高效、救助方式多元综合等特点,依托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协同救助、联合回访机制,推动"司法救助+长效帮扶"衔接。
陕西省勉县检察院今年3月开展妇女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时发现,全县1467位已分娩的新手妈妈未接受产后3日至7日内入户访视服务,其中3人因产后伤口感染未及时处理出现高热,2人长期情绪低落无人疏导。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今年5月履职中发现辖区季节性河道大村河枣园路桥西河段藻类大面积滋生、部分河段覆盖率超过60%,经上级检察院技术部门介入检测确认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指标超标,于5月21日向河道养护管理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随即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清淤3000立方米,并建立常态化巡检管护机制。7月17日回访时水体已恢复透明无异味,沿岸居民反馈良好。
山西省洪洞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重点古建管护缺位、损毁严重,遂启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于2025年3月依法向县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抢救性修缮。最终争取专项资金完成四座古建修缮,墙体加固1000余平方米、屋面翻新780余平方米,今年5月全部验收竣工,陈赓指挥部旧址升级为红色教育微阵地,已累计接待群众及研学团队1100人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法释〔2026〕13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决定明确了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敏感期起点与阻却事由边界,便于办案机关对照新标准认定内幕交易。
202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法释〔2026〕13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明确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的内幕敏感期起算口径,并对应新证券法与期货和衍生品法更新了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