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5件均为最高检刑事再审抗诉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8月5日发布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57—261号),共5件,均为最高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刑事再审抗诉案件,分别为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辛某故意杀人再审抗诉案、谭某义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抗诉案、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
推荐理由:5件最高检抗诉的再审刑事案件集中呈现,供刑事检察条线在翻供审查、间接证据定案、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场景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8月5日发布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57—261号),共5件,均为最高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刑事再审抗诉案件,分别为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辛某故意杀人再审抗诉案、谭某义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抗诉案、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
推荐理由:5件最高检抗诉的再审刑事案件集中呈现,供刑事检察条线在翻供审查、间接证据定案、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场景参照适用。
2026年4月9日,湖北襄阳襄州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决已生效。李某因1999年伙同他人入户抢劫致王某一家被抢1.04万元(其分得1400元),案发后潜逃,2007年被取保候审后再次潜逃,至2025年9月被抓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6年7月18日印发、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某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共15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规定共15条,明确了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核准追诉标准与办案程序,可与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七件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涵盖杨某纲等20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及伪造、买卖专用标志案,周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赵某元过失损坏军事通信案,张某建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陈某破坏军婚案,赵某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以及现役军人蔡某交通事故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
八一建军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于2026年7月24日联合印发《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涵盖退役军人本人、家属及现役军人家属四起案件。案例呈现救助对象全面覆盖、军地协作紧密高效、救助方式多元综合等特点,依托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协同救助、联合回访机制,推动"司法救助+长效帮扶"衔接。
2026年7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段成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法释〔2026〕13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决定明确了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敏感期起点与阻却事由边界,便于办案机关对照新标准认定内幕交易。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自2025年9月起联合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涉税监管专项行动,截至2026年6月15日已办理成品油涉税公益诉讼1881件,督促追缴税款及滞纳金48.47亿余元。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副局长李春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法院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24年12月,李春良利用职务便利及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65万余元及305万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高检发〔2026〕5号《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版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两高三部联合修订认罪认罚从宽指导意见,给出从宽幅度和程序转换的具体边界,可与2019年版对照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高检发〔2026〕5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版指导意见(高检发〔2019〕13号)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作为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可据此判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的最新操作口径与2019年版的衔接适用。
2026年7月13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天津市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周德睿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2026年7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案,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其余五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
2026年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满仓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2026年6月2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6月25日发布十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涵盖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及洗钱、跨境犯罪、未成年人涉毒和虚拟货币交易等情形。
推荐理由:十个案例覆盖跨境贩运、寄递运毒、虚拟货币洗钱与未成年人涉毒等新型情形,可对照查看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追诉漏罪漏犯与抗诉改判中的具体做法。
2026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土地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覆盖永久基本农田、天然牧草地、城市公益林地、城郊集体林地等不同土地性质,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6年6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等缺席审判案件范围、文书送达方式、近亲属参加诉讼权利及被告人归案后的处理等程序要点,自2026年5月22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逐条界定刑事缺席审判的案件范围、近亲属诉讼地位和文书送达方式,可对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评估在办境外追逃案件如何启动程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2日对易庚华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2年12月22日易庚华因工资纠纷持刀将9岁被害人李某平杀害,于2025年12月23日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经济损失。易庚华及李某某上诉后,二审认定原判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0号),自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该司法解释整合行政、民事、刑事及公益诉讼多条线,明确非法占用耕地的法律责任主体、追责期限与定罪量刑标准,可作为涉耕地案件办理与争议处理的统一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2月4日印发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47-251号),主题为依法惩治新型、隐性受贿犯罪,经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定发布。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针对虚增交易环节、放贷收息、房产增值、固定收益入股四种隐性受贿情形,给出了受贿数额以实际获利认定的统一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10日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贪污贿赂类罪名从数额到认定规则的全面更新,可用于对照2016年解释判断既有案件如何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5号),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明确违规开启舱门、飞行中机舱暴力、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将民用航空器飞行期间抓获行为人案件的管辖明确为最初降落地法院,必要时可由始发地、经停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施行日期与罪名适用标准,可据此对照现行案件判断罪名衔接与管辖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3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4号),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集中在自动监测监测数据范围、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从宽与中介机构虚假证明文件入罪标准,便于办案时对照新口径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6年2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法发〔2026〕3号),自近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对内河水运各环节的罪名适用、管辖与证据规则作了具体规定,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时援引的规范依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贩卖制造毒品等罪判处白应苍等5人死刑,原审被告人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余被告人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检察日报社指导、正义网络传媒出品的《正小义探案记》第八期,讲述了西晋时期县令曹摅推翻前任县令依据亲族指证和刑讯逼供所作出的死罪判决,通过走访乡邻、勘查现场重审亲族,确认婆婆系自杀,从而为儿媳正名。曹摅还在除夕开放监狱让囚犯回家团聚,展现仁德。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第六十批指导性案例(刑罚执行监督主题),含检例第244-246号三项案例。第244号徐某某缓刑考验期计算监督案明确,基于同一犯罪事实再审后仍宣告缓刑的,再审判决确定之日前已过的缓刑考验期应计入再审判决确定的考验期,检察机关对未予扣除的执行通知书应当纠正。
推荐理由:该批案例对再审缓刑考验期扣除、入监前未结案件减刑起始时间和再审改判后原减刑裁定失效三类问题给出统一处理口径,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要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同村叶某等人加害,于2025年3月27日晚持菜刀砍击致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3人死亡,后自杀未遂被抓获,经鉴定患精神分裂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定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第五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38-243号),主题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六件案例。
推荐理由:六件案例聚焦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覆盖自诉转公诉、证据不足不捕跟踪、撤案监督、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难点。
2025年11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白家犯罪集团案,对白所成、白应苍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李福寿等2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郭建政等5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李龙华等9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及驱逐出境。
推荐理由:原文列出罪名结构、园区数量、涉案金额与死亡人数,可据此判断跨境电诈园区犯罪集团案件的处罚尺度。
2025年9月19日至2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白所成、白应苍等21名被告人被控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偷越国(边)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12项罪名一案。
推荐理由:原文交代了案件管辖法院、涉案人数、园区数量及资金规模等关键信息,可据此了解跨境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与审理进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罗立峰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罗立峰无期徒刑、重要成员罗练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二十年至二年,并连带赔偿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合计121万余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3日发布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9—222号),主题为证券犯罪。检例第219号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刑法规定的“公司、企业债券”,并对中介组织人员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分别认定欺诈发行债券罪共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推荐理由:本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证券犯罪疑难问题,回应私募债券定性、避损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跨市场操纵追缴等实务争议,可作为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23日印发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不批捕不起诉复议复核及刑事追诉标准,含检例第209—212号共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四个案例覆盖多次盗窃、虚假诉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组织卖淫等常见争议场景,可直接对照理解罪与非罪及复议复核审查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22日印发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0—204号),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主题,包含隋某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奸、敲诈勒索、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推荐理由:明确隔空猥亵与线下强奸应分别定罪并数罪并罚,并给出涉众网络诈骗、帮信等案件分级处置与数字检察方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0月16日印发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95—199号),经2023年9月22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围绕假释监督主题发布。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覆盖大数据筛查、禁止假释范围、单位犯罪财产性判项、刑期折抵及虚假材料排除等假释监督难点,可对照本地办案实际借鉴审查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31日印发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87—190号),聚焦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检例第187号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在期货交易中通过增设相互交易环节侵吞公款可认定为贪污罪,数额以行为人实际获利认定,亏损部分不扣除。
推荐理由:以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为主题,集中阐释贪污、挪用公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罪名在期货、投融资等场景下的认定标准与数额计算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25日印发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检例第178—182号共五件刑事抗诉案例,经2023年5月26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均围绕刑事抗诉审查与监督履职,对赔偿谅解、排除合理怀疑、电子证据、自行侦查与司法鉴定审查等争议焦点给出可参照的判断路径。